[台灣前瞻新聞社台北報導]
記者/林博洲、蔡鈴福
立法院預計於3月6日院會中,針對行政院提出的《強化防衛韌性及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草案》進行報告並交付委員會審查。該計畫為行政院提出的長期國防投資方案,整體規劃期程為8年、總規模約新台幣1.25兆元,涵蓋不對稱戰力建構、重要軍事裝備採購及防衛體系強化等項目。
行政院指出,面對區域安全情勢變化與台海防衛需求,政府規劃以長期投資方式逐步強化國防戰力,並透過特別條例建立穩定的財源與採購機制。行政部門表示,相關軍備建置涉及國際軍售流程、武器生產排程及裝備交付時程,因此在整體規劃下,預算與採購內容仍須配合實際時程逐步推動。
另一方面,在野黨團5日召開記者會,提出黨團版軍購條例。國民黨團表示,美國政府去年12月18日已正式通知台灣部分軍售案,金額約3,800億元,內容包括海馬士遠程精準打擊系統、M109A7自走砲、反裝甲無人機飛彈系統,以及標槍與TOW飛彈等裝備,採政府對政府的對外軍售(FMS)程序。
國民黨團指出,支持提升台灣防衛能力與台美安全合作,但認為軍購內容與金額應具體列明,並接受國會審查與監督。黨團主張,以已取得美方正式報價書(LOA)的採購項目優先推動,確保預算使用透明。
不過,行政院目前送交立法院審議的條例草案整體規模為8年1.25兆元,其中3,800億元僅為部分軍購項目。對於如此大規模的國防投資,部分立委與學者指出,國會在審議時,可能需要更完整的分期規劃與支出說明,以利掌握未來數年的財政負擔與國防建設進度。
也因此,是否採取分階段編列與審議預算,成為近期討論焦點之一。有意見認為,在整體國防戰略確立的前提下,透過分階段授權與審議,可讓國會逐案檢視採購內容與執行進度,同時保留必要的監督機制。
行政部門則表示,重大軍購本就須依照國際軍售流程與裝備交付期程進行規劃,因此即使整體計畫為長期方案,實際執行時也可能依採購進度與需求分批提出預算,並由立法院逐案審議。
學者分析指出,在民主制度下,國防預算既涉及國家安全,也關係到長期財政負擔,因此通常需透過行政與立法部門之間的協商與審議程序完成。若朝野能就戰略目標與財政規劃取得共識,以分階段方式通過預算,或許可在強化國防建設與維持國會監督之間取得平衡。
目前行政院版本與在野黨版本均將送交立法院委員會審查。未來朝野如何就8年1.25兆元整體規模、軍購內容及分階段預算機制取得共識,將成為國會審議國防特別條例的重要觀察指標。